即使能够去那深山老林里伐木打猎,也别去海上的风浪中讨生活。
茫茫的大海上,有一万种变幻莫测的因素,太多的事自己做不了主。
只要双脚离了岸边,半条命就是龙王爷的了。
所以海边的渔村附近,都会设龙王庙。
大军干了一年不到,就受不了这又苦又累的日子,于是进了城,找了间理发店打工。
干了几年,手艺也学了个七七八八,很受老板器重。而且,还交了个女朋友。
处了一段时间,就该谈婚论嫁了。于是,大军带姑娘回了家。
于是,就发生了大军杀人案。
按说大军杀人,他的家人可没杀人,左邻右舍的天天见面,为什么没有邻居上门拜年呢?
没人拜年,就是平常也没人跟他家走动。
因为大军杀人的过程太残忍。
他不仅杀了人,还吃了肉。
李星野也是从村民之间口口相传的只言片语之中,才得知的这些消息。
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,谁也不知道。
只是有人看到,大军浑身是血,抱着自己衣服包着的女朋友。
那么大的一个大活人,就被一件长袖夹克衫整个包住了。
只露出一张毫无血色的脸。
在海边谋生的人,经常看到溺水死去的人。所以人们一眼就能看出来,这姑娘已经死去了。
衣服早就被血浸透了,现在连血都干涸了。
只有活着的人,才会滴出血来。
而且一个大活人,再瘦小也有个八九十斤,怎么可能被一件夹克衫就整个包住。
大军只是死死抱着女朋友的尸体,一直闷声哭着。
有大胆的渔民试探着问他怎么回事,他也不说话。
当时的惨案发生后,很快,大军就当场被带走了。
这件事在村子里传得沸沸扬扬。
即使是杀人案,也不至于传播得这么厉害。
因为根据当时在海滩上的人说,他亲眼看到,那姑娘尸体上,清清楚楚地有着啃咬过的痕迹。
实在太惨了。
一个女娃子,大老远来到这里,就这么死于非命。
不仅没落下全尸,还死得这么惨。
大军这孩子,村里人看着长大的,怎么能干得出这么狠的事。
要说不是他,这村子方圆十几里都没有人家,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海边,又能是什么别人?
结果,出乎所有人的意料。
大军没有抵命。
过了不到一年的时间,他就被送了回来。
根据村长从把大军送回来的人那得知的消息,大军被带走后,从来都是一言不发。
大军身上被洗去了血迹,露出了累累伤痕。
有抓伤,有咬伤,有挫裂伤。
仿佛经历了一场肉搏。
后来被问得急了,大军开口了。
他说,自己是冤枉的。
人,根本不是自己杀的。
慢慢地,大军身上出现更多异常的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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